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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五·三一"大限到 上海普通住房标准界定今日揭晓
时 间:2005/5/31 9:50:33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浏览次数:1212
    “五·三一”大限,各地细则轮廓渐显。

    上海将用足20%的浮动系数 

    今天,上海“普通住房”如何界定的悬念即将揭晓。根据建设部下发工作时间表指出,5月31日是各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公布执行的最后期限。  

    5月11日七部委联合出台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》,首次提出要“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”,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并转手交易者,征收差额营业税。同时,开列普通住房的三大原则条件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但允许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,存有20%的上浮余地。而“5月31日前没有对外公布具体标准的地区,即按《通知》规定的三项条件执行,不再上浮。” 

    5月28日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特急通知,公布全省普通住房标准。其中,一度与上海楼市火爆情况不相上下的杭州,细则规定,其市区(不包括萧山、余杭区)普通住房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44倍以下。 

    5月26日,《南京日报》报道,南京市即将出台的配套“细则”中,有两项已基本确定:“普通住宅”的单套建筑面积上限为144平方米,商品房契税征收的“时点”将以购房契约的鉴证日期为准。 

    根据国家政策允许范围,广东或可将享受优惠契税的普通住房单套面积(国家未具体界定为实用面积或建筑面积)扩大到170平方米以内。 

    有关普通住房的上下限,建设部已经规定得很明确,都有了数字上限的硬指标。目前,由于上海楼市在内地市场中的成熟度较高,因此对于“普通住房”的界定,很有可能“合理发挥政策最大化效应”:用足20%浮动系数,接近上限。 

    根据这一系数,普通住房可以放宽到容积率1.2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和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的1.44倍以下。 

    如按此假设,除别墅市场因容积率较低,而被列入非普通住宅范围外,市场的主流房型不会产生太大振荡。 

    对细则中涉及的“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”,希望政策能够给予明确指引。 

    上海的基准地价分为十级,即使是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,几个月内也可能产生前后较大变化。同级土地房价当前行情如何?以后是否要定期更新?这些都应在近期陆续搞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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